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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时间:2023-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落到实处,5月16日,赵县人民检察院与赵县妇女联合会开展座谈会,对公益诉讼助力全县妇女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座谈,并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司法保障,落实落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图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建辉与妇联主席檀召云会签文件)


会上,我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相关职能进行了介绍,对今年以来的重点工作尤其是当前开展的“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招募工作进行了重点讲解。县妇联介绍了妇联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会上,双方围绕婚恋纠纷、家庭暴力、就业歧视等方面如何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开展了座谈,对工作和办案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并初步形成了大数据保障妇女权益、志愿者(观察员)培树选拔等方面的共识。


(图为座谈会上参会人员互相交流工作)


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建辉强调,依法保护妇女权益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加强与妇联组织的沟通协作,有助于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实现“1+1>2”的效果,有助于拓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提高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质效,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打好基础,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图为陈建辉副检察长在座谈会上发表意见)


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檀召云表示,《意见》是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保障,妇联将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利用乡镇妇联网格加强对妇女权益领域问题线索的调查摸排,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把《意见》落到实处。同时与检察机关在普法、救助、宣传等工作中开展广泛协作,依托妇联网格员系统助力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能动履职,落实好《意见》确定的各项机制,全力做好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为增强全县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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